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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工廈

行政長官於《2018 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重啟活化計劃(下稱「新一輪活化計劃」),從而更有效運用現有工廈,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並更有效地解決消防安全和違規使用的問題。新一輪活化計劃包括六項主要措施,利便現有工廈進行整幢改裝、重建,以及作非工業用途。部分措施旨在促成把整幢改裝的工廈作過渡性房屋及其他指定用途(例如與文化藝術界、創意產業及創新科技界有關的用途),而其他措施則准許若干行業(即文化藝術界、創意產業及創新科技界)使用現有工廈,或准許把現有工廈作特定用途(即緩衝樓層可作「電訊機樓中心」及「電腦/數據處理中心」用途、倉庫可作「貨物裝卸及貨運設施」及「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用途)。有關各活化措施的詳情,可參閱相關地政總署地政處作業備考和發展局於 2019 年 2 月 1 日發出有關「放寬現有工業大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推動重建 1987 年前落成的工廈,政府於 2021 年推出以「標準金額」徵收工廈重建的土地契約修訂補地價計劃。該計劃於 2023 年 12 月已被恆常化及將適用範圍擴展至 1987 年前落成的特殊工業用途工廈。有關計劃的詳情可參閱地政總署於 2023 年 12 月 28 日就計劃的執行細節發出的地政總署地政處作業備考編號 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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