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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命名

地政總署支援地名訂正委員會處理有關地方命名的申請。委員會成員由相關部門的代表組成,在處理地方命名的申請時,委員會都會諮詢有關持份者的意見,並徵求相關區議會同意,然後在報章刊登廣告和在現場張貼通告,以公布周知。 地政總署協助委員會統籌委員會成員的意見、與其他有關人士聯絡、進行現場核證,以及在需要時提供測繪資訊。

地政總署同時負責備存全港地名的記錄。獲採用的地名將會在地政總署出版的正式地圖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