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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工厦

行政长官於《2018 年施政报告》公布政府重启活化计划下称「新一轮活化计划」),从而更有效运用现有工厦,善用珍贵的土地资源,并更有效地解决消防安全和违规使用的问题。新一轮活化计划包括六项主要措施,利便现有工厦进行整幢改装、重建,以及作非工业用途。部分措施旨在促成把整幢改装的工厦作过渡性房屋及其他指定用途例如与文化艺术界、创意产业及创新科技界有关的用途),而其他措施则准许若干行业(即文化艺术界、创意产业及创新科技界)使用现有工厦,或准许把现有工厦作特定用途(即缓衝楼层可作「电讯机楼中心」及「电脑/数据处理中心」用途、仓库可作「货物装卸及货运设施」及「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用途)。有关各活化措施的详情,可参阅相关地政总署地政处作业备考和发展局於 2019 年 2 月 1 日发出有关「放宽现有工业大厦地契豁免书申请」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重建 1987 年前落成的工厦,政府于 2021 年推出以「标准金额」征收工厦重建的土地契约修订补地价计划。该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已被恒常化及将适用范围扩展至 1987 年前落成的特殊工业用途工厦。有关计划的详情可参阅地政总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就计划的执行细节发出的地政总署地政处作业备考编号 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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