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公报
- 加强寮屋管制措施
一直以来,对于登记寮屋违规扩建,署方一般会酌情容许涉事人先纠正情况。考虑到寮屋管制政策表明要取缔违规寮屋,而政策亦絶非鼓励违规扩建,地政总署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发出新闻公报, 收紧酌情安排的执行,具体而言,若有证据证实扩建是该日后新落成的扩建,一经发现,地政总署会采取行动,不再给与纠正机会,即时取消寮屋登记编号,清拆整间位于政府土地上的违规构筑物, 或因应位于私人土地上的新完成扩建个案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 地政总署交代东丫背村调查结果及跟进工作
(发布日期 : 2016 年 6 月 22 日) - 地政总署落实加强寮屋管制措施
(发布日期 : 2016 年 12 月 19 日) - 地政总署回应传媒查询
(发布日期 : 2018 年 6 月 14 日)
- 地政总署交代东丫背村调查结果及跟进工作
- 「修葺/重建已登记寮屋通知书计划」
地政总署由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简化修葺或重建已登记寮屋的安排。具体而言,已登记寮屋占用人只须将通知书连同相关证明文件,亲身或邮寄交回相关地政处的寮屋管制队后,便可按照通知书附件二「填写须知」内所载的规定及条件开展下述工程:
- 修葺市区和新界区的已登记住用及非住用寮屋;或
- 以临时建筑物料重建新界区的已登记住用寮屋。
根据简化安排修葺或重建已登记寮屋,寮屋占用人无须使用与寮屋登记记录完全相同的建筑物料,惟所使用的建筑物料必须属寮屋登记记录相同类别(即「临时」物料或「永久」物料)。换言之,假如登记记录显示相关寮屋是以临时物料建造,占用人可选用通知书附件三载列的相同类别(即临时建筑物料类别下)任何一种物料修葺该寮屋,又或予以重建(若寮屋位于新界区并登记作居住用途)。假如登记记录显示相关寮屋是以永久物料建造,占用人可选用通知书附件三载列的相同类别(即永久物料类别下)任何一种物料修葺该寮屋。有关详情,请参阅通知书附件二「填写须知」。
刊物
- 寮屋规例谨遵守 违规寮屋定拆除
- 已登记寮屋的寮屋管制政策
- 寮屋管制队分区界线图 *
* 新界东(一)寮屋管制办事处已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根据分区地政处的地理界线,相应归入沙田地政处、大埔地政处和西贡地政处的编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