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完成证明书
合约完成证明书(又称「完工证」或「满意纸」)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当批地或卖地文件内一般及特别条款所订明必须履行的责任(positive obligations)已按照协议完成及达致政府的满意程度,土地业权人会获发「合约完成证明书」。
在提交「合约完成证明书」申请前,申请人可参阅以下地政总署地政处作业备考:
- 地政处备考编号 1/1987 (只提供英文版本)
- 地政处备考编号 8/2000 (只提供英文版本)
- 地政处备考编号 4/2008 (只提供英文版本)
季度统计数字
* 注:
不包括凭藉《建筑物条例(新界适用)条例》(第 121 章)可获豁免的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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