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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

招标承投政府土地

现招标承投下开位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片区开发」试点的土地:

(1) 地段编号洪水桥市地段第 18 号
地点新界元朗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 27B 区
用途 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
面积 约 13 201 平方米
(2) 地段编号洪水桥市地段第 19 号
地点新界元朗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 44B 区
用途 非住宅(不包括酒店及加油站)用途
面积 约 10 190 平方米
(3) 地段编号洪水桥市地段第 20 号
地点新界元朗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 34B 区东部
用途 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
面积 约 5 054 平方米
(4) 地段编号洪水桥市地段第 21 号
地点新界元朗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 34E 区北部
用途 非工业(不包括仓库、酒店及加油站)用途
面积 约 7 757 平方米
(5) 地段编号洪水桥市地段第 23 号
地点新界元朗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 44A 区西部
用途 非住宅(不包括酒店及加油站)用途
面积 约 23 241 平方米
(6) 地段编号 洪水桥市地段第 24 号
地点新界元朗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 44A 区东部
用途 非住宅(不包括酒店及加油站)用途
面积 约 21 636 平方米

截标日期及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中午 12 时

有意投标者请注意,政府只会解答关于上述地段及是项招标的一般查询,而不会就有关的卖地条件、服务契约、履约担保、银行保证书、标金付款担保及弥偿(分别按招标公告所界定)或招标公告所提述或附连的任何其他文件或任何法例条文提供法律意见或其他方面的意见。如有查询,请致电 2231 3802 或传真 2116 0764 或电邮(HSKPilotArea@landsd.gov.hk)与地政总署总产业测量师(总部)(梁之仁女士)联络。政府有全权酌情以其认为合适的形式及媒体披露及发放书面查询及所给予回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无须事先取得查询人的同意。投标者应不时查阅地政总署的网页(www.landsd.gov.hk),以知悉政府对有关查询及回覆发放的资讯。

说明陈述、资料说明、招标公告、投标表格、卖地条件、工程规格附表及卖地图则,包括任何修订和更新,可于地政总署的网页(www.landsd.gov.hk)下载。查阅卖地图则,可于截标前到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北角政府合署6楼地政总署测绘处;九龙油麻地海庭道 11 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 4 楼九龙地政处;以及九龙观塘观塘道 388 号创纪之城 1 期 1 座 37 楼 3702 至 10 室土地供应组。此外,亦可于截标前到香港北角渣华道 333 号北角政府合署 6 楼地政总署测绘处,购买卖地图则的印刷本。

有意投标者须密切留意,本网站在截标前发布与上述地段有关的资讯(包括资料说明)。




下载卖地章程所指的洪水桥市地段第 18、19、20、21、23 及 24 号和着色范围的 DWGDWG 格式档案DGNDGN 格式档案 格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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