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裁委员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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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裁委员团是根据《土地测量条例》(第 473 章)第 19 条设立的法定组织,其目的是对认可土地测量师涉嫌干犯的违纪行为进行研讯。根据《土地测量条例》第 19(2) 条及第 19(3) 条,委员团由 9 名人士组成,均由行政长官委任,任期不得超过2年。现任委员团成员的任期至 2027 年 6 月 26 日届满,现任委员团成员为:
陈泽铭先生
陈浩然先生
陈婉琪女士
郑伟邦先生
刘志光先生
吴雯茵女士
萧朝坚教授
邓仕坚博士
姚洁凝女士 - 根据《土地测量条例》第 21 条,如有人指称某认可土地测量师作出违纪行为,可向土地测量监督投诉,监督须将该投诉转介发展局局长。根据《土地测量条例》第 22 条,局长如认为应就有关认可土地测量师的行为进行研讯,须委出一个纪律审裁委员会就该事进行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