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日期 |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面积 (平方米) | 租期 | 用途 | 中标者名称 | 投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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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25 | 第 STTIS0274 号 – 新界大屿山东涌迎东路第 89 区 (南面) |
7 03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仅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及电单车 |
成发汽车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862,000 |
06.03.2025 | 第 STTSK0306 号 – 新界将军澳唐贤街与至善街交界处 |
7 40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以下称为《道路交通条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公共巴士、机动拖拉机、挂接车辆、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不论该等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该等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公共巴士」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所界定者;「机动拖拉机」及「挂接车辆」两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 374A 章)、其任何修订、任何替代条文所界定者;以及「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各词的涵义,须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威利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981,000 |
27.02.2025 | 第 STTKE0063 号 – 九龙观塘海滨道 |
8 570 | 先定 5 年,其后按季续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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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龙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15,000 |
--- | 第 STTIS0225 号 – 新界大屿山青洲湾 |
5 160 | 先定 4 年 9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 以收费方式,让公众放置空载环保斗和停泊空载环保斗货车,并用作其他获环境保护署署长书面批准的附属用途。至于何谓「环保斗」、「空载环保斗」和「附属用途」,环境保护署署长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
取消招标 | -- |
17.02.2025 | 第 STTHE0068 号 – 香港筲箕湾东喜道与爱礼街交界处 |
2 15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巴士和小型巴士(不包括公共小巴和专利巴士)(「巴士」、「小型巴士」、「公共小巴」和「专利巴士」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裕泊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139,000 |
27.01.2025 | 第 STTSK0342 号 – 新界将军澳第 16 区陶乐路 |
2 16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下称《道路交通条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所界定者 |
裕泊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263,000 |
09.01.2025 | 第 STTSK0220 号 – 新界将军澳翠善街 |
10 50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以下称为《道路交通条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公共巴士、机动拖拉机、挂接车辆、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不论该等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该等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公共巴士」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所界定者;「机动拖拉机」及「挂接车辆」两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 374A 章)、其任何修订、任何替代条文所界定者;以及「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各词的涵义,须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威利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每月租金 $972,000 |
06.01.2025 | 第 STTTM0115 号 – 新界屯门海华路 |
2 350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放现时按《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的规定、按在该条例下制订的任何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而领牌的私家车、的士、电单车、机动三轮车和客货车。“私家车”、“的士”、“电单车”和“机动三轮车”的定义须以《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在该条例下制订的任何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为准;而“客货车”的定义则须以《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 374E 章)、任何予以修订或取代该规例的成文法则所界定者为准 |
罗凯韵 | 每月租金 $198,148 |
批出日期 | 27.0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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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IS0274 号 – 新界大屿山东涌迎东路第 89 区 (南面) |
面积 (平方米) | 7 03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仅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私家车及电单车 |
中标者名称 | 成发汽车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862,000 |
批出日期 | 06.03.2025 |
---|---|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SK0306 号 – 新界将军澳唐贤街与至善街交界处 |
面积 (平方米) | 7 40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以下称为《道路交通条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公共巴士、机动拖拉机、挂接车辆、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不论该等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该等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公共巴士」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所界定者;「机动拖拉机」及「挂接车辆」两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 374A 章)、其任何修订、任何替代条文所界定者;以及「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各词的涵义,须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中标者名称 | 威利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981,000 |
批出日期 | 27.02.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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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KE0063 号 – 九龙观塘海滨道 |
面积 (平方米) | 8 570 |
租期 | 先定 5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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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者名称 | 跃龙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15,000 |
批出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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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IS0225 号 – 新界大屿山青洲湾 |
面积 (平方米) | 5 160 |
租期 | 先定 4 年 9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以收费方式,让公众放置空载环保斗和停泊空载环保斗货车,并用作其他获环境保护署署长书面批准的附属用途。至于何谓「环保斗」、「空载环保斗」和「附属用途」,环境保护署署长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
中标者名称 | 取消招标 |
投标金额 | -- |
批出日期 | 17.02.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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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HE0068 号 – 香港筲箕湾东喜道与爱礼街交界处 |
面积 (平方米) | 2 15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巴士和小型巴士(不包括公共小巴和专利巴士)(「巴士」、「小型巴士」、「公共小巴」和「专利巴士」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中标者名称 | 裕泊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139,000 |
批出日期 | 27.0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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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SK0342 号 – 新界将军澳第 16 区陶乐路 |
面积 (平方米) | 2 16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下称《道路交通条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拖架」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所界定者 |
中标者名称 | 裕泊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263,000 |
批出日期 | 09.0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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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SK0220 号 – 新界将军澳翠善街 |
面积 (平方米) | 10 50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以下称为《道路交通条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公共巴士、机动拖拉机、挂接车辆、气体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不论该等储存器、石油气瓶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该等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汽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特别用途车辆」及「公共巴士」各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条例》所界定者;「机动拖拉机」及「挂接车辆」两词的涵义,须为《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 374A 章)、其任何修订、任何替代条文所界定者;以及「气体车辆」、「储存器」、「石油气瓶」及「石油气」各词的涵义,须为《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 |
中标者名称 | 威利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972,000 |
批出日期 | 06.01.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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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 第 STTTM0115 号 – 新界屯门海华路 |
面积 (平方米) | 2 350 |
租期 |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
用途 | 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放现时按《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的规定、按在该条例下制订的任何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而领牌的私家车、的士、电单车、机动三轮车和客货车。“私家车”、“的士”、“电单车”和“机动三轮车”的定义须以《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在该条例下制订的任何规例和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者为准;而“客货车”的定义则须以《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 374E 章)、任何予以修订或取代该规例的成文法则所界定者为准 |
中标者名称 | 罗凯韵 |
投标金额 | 每月租金 $198,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