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租約招標預報
(9/2026 – 2/2027)
(可不時修訂)
| 附註 | : | 以下短期租約招標預報只供參考,不應詮釋為意味政府在此或將會就招標預報載列的任何一幅土地的招標日期給予事先通知。政府並不保證任何將予招標的政府土地均獲納入招標預報內,亦不保證任何該等土地在招標前的任何一段期間獲納入招標預報內。政府可在不作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酌情撤回招標預報載列的任何一幅土地不作招標,或在招標預報內加插任何其他土地。有關現時招標的土地,請參閱短期租約招標所載的列表。 下列短期租約的招標資料屬臨時性質,僅供參考,並隨時可作更改。有關該等短期租約的確實條款及條件,請參閱招標時發出的招標文件。政府不會對下列情況承擔任何法律或其他性質的責任或申索:
(最後整理日期: 2026 年 9 月 1 日 ) |
|
| 擬訂短期租約編號 | 地點 | 擬訂面積 ( 平方米 ) ( 約數 ) | 擬訂租期 | 擬訂用途 | 擬訂招標日期 | 平面圖 ( PDF 檔案 ) |
|---|---|---|---|---|---|---|
| STTHE0078 | 香港筲箕灣愛義街與興民街交界處 | 1 310 |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小型巴士(不包括公共小巴)及電單車 | 9/2026 | |
| STTSK0407 | 新界將軍澳第 16 區陶樂路 | 2 160 |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下稱《道路交通條例》)領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車(不包括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特別用途車輛及拖架)。「汽車」、「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特別用途車輛」及「拖架」各詞的涵義,須為《道路交通條例》所界定者 | 9/2026 | |
| STTTM0163 | 新界屯門海華路 | 3 080 |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私家車、的士、電單車、機動三輪車和客貨車(不包括氣體車輛) | 9/2026 | |
| STTKE0073 | 九龍觀塘馬油塘 | 10 700 | 先定 3 年,其後按季續租 | 以收費方式,讓公眾放置空載環保斗和停泊空載環保斗貨車,並用作其他獲環境保護署署長書面批准的附屬用途。至於何謂「環保斗」、「空載環保斗」和「附屬用途」,環境保護署署長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 10/2026 | |
| STTIS0388 | 新界長洲北角咀路 | 243 | 先定 5 年,其後按季續租 | 該土地或其任何部分,只限用作經營回收和循環再造或再加工業務,處理在本港產生的都市固體廢物當中找到並回收的金屬、紙張、塑膠、車胎、電器及電子設備、玻璃、紡織品、舊衣物、木材及家具,或上述物料的任何組合 | 11/2026 | |
| STTKW0053 | 九龍連翔道與佐敦道交界處 | 6 640 | 先定 1 年,其後按季續租 | 作收費公眾停車場,供停泊現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領有牌照的汽車(不包括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 230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獲有效專營權的巴士、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特別用途車輛(「巴士」、「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各詞的涵義,須為《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者)、貨櫃車、貨櫃車拖頭及拖架、氣體車輛,以及運送或負載用作或將會用作盛載石油氣作任何用途的儲存器、石油氣瓶或容器(不論該類儲存器、石油氣瓶或容器有否盛載石油氣)的任何汽車(但所盛載的石油氣僅供該類汽車本身作燃料者則除外)(「氣體車輛」、「儲存器」、「石油氣瓶」及「石油氣」各詞的涵義,須為《氣體安全條例》(第 51 章)、任何據以訂立的規例和任何予以修訂的法例所界定者)(下稱「收費公眾停車場」)。運輸署署長就「容器」、「汽車燃料」、「貨櫃車」、「貨櫃車拖頭及拖架」和「收費公眾停車場」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對承租人具約束力 | 11/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