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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记录 - 二〇一四年第二季

批出日期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面积
(平方米)
租期用途中标者名称投标金额
30.6.2014 第 SHX-1337 号 –
香港赤柱佳美道马坑邨对面
1 23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货柜车拖头、货柜车拖架,以及连或不连拖头及拖架的货柜车) 进发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101,808
27.6.2014 第 KX2920 号 –
九龙友翔道
8 690 先定 9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1.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或
  2. 作私家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并属于承租人及/或获其授权人士的汽车;或
  3. 露天存放货物,但不包括作以下用途:
    1. 作废料场;
    2. 废料回收;及
    3. 存放《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
  4. 起卸货物(但不包括《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
  5. 上述用途的任何组合
九龙果菜同业商会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750,000
25.6.2014 第 2718 号 –
新界元朗屏厦路近桥发街交界处
2 910 先定 1 年,其后按月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章)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货柜车、货柜车拖头及拖架) 威信停车场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90,208
19.6.2014 第 KX2873 号 –
九龙西九龙走廊下近窝打老道与渡船街天桥交界处
942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存放与鲜果批发行业有关的货盘和鲜果产品。对于何谓「与鲜果批发行业有关的鲜果产品」,地主在考虑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及/或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的意见后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万和运输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62,400
13.6.2014 第 EHX-518 号 –
香港柴湾连城道
7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1. 供雕刻、存放和销售墓碑,以及进行获地政专员批准的相关活动;或
  2. 作苗圃或花档,包括销售植物;或两者兼容;或
  3. 存放承租人的货物,不包括建筑材料、碎石(供制造混凝土用的经压碎或未经压碎天然矿物物质)、废铁、待循环再造的物料、待拆卸的汽车、厌恶性物品(在界定存放于该土地上的任何货物是否属于「厌恶性物品」一事上,地政专员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及根据《危险品条例》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
  4. 上述用途的任何组合
杜荣石厂 每月租金$5,000
12.6.2014 第 1663 号 –
新界横岭松山附近
4 510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 供存放承租人的货物,但不包括汽车、货柜、拖架上的货柜、废铁、水泥/沙、化学物品及《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所界定的危险品 新昌钢铁五金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35,000
11.6.2014 第 SX4642 号 –
新界西贡将军澳第 123 区茅湖仔
2 410 先定 6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挂接车辆) 联统物流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116,100
3.6.2014 荃湾第 1509 号 –
新界荃湾深井
706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获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货车、货柜车拖头、拖架及巴士,但包括电单车及长度少于 5 米的轻型货车) 金伟停车场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48,000
28.5.2014 第 1990 号 –
新界沙田火炭山尾街与穗禾路交界处
1 399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1.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或
  2. 展示或展销领有或未领有牌照的汽车,或两者兼容;或
  3. 上述(i)及(ii)项用途的任何组合
金伟停车场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200,100
20.5.2014 第 1958 号 –
新界沙田马鞍山第 100 区鞍骏街
4 86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拖头、拖架及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480,000
19.5.2014 第 KX2950 号 –
九龙鲤鱼门鲤鱼门径
1 07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以供停泊汽车,而所有该等汽车必须为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气体燃料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气瓶、盛器或容器(不论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 致尊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118,080
29.4.2014 第 NHX-783 号 –
香港中环龙和道
36 600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
  1. 供举办和举行项目和活动(以下统称为「项目/活动」)。项目/活动指(i)在《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第 172 章)第 2 条中「娱乐」的定义所指的项目、活动和其他事项;以及(ii)与各工商行业相关的项目或活动,例如贸易展览、大型会议和会议;以及
  2. 供公众免费使用。有关用途的定义已列于租约第 NHX-783 号投标申请表格第 1 部分
Central Venue Management Limited 每月租金$688,000
9.4.2014 荃湾第 1517 号 –
新界荃湾永顺街
5 000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获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 (不包括货柜车拖头及拖架)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431,000
2.4.2014 第 KX2917 号 –
九龙海庭道
6 390 先定 6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连拖架的中型货车、连拖架的重型货车、拖架、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气体燃料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气瓶、盛器或容器 (不论气瓶、盛器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每月租金$620,000
批出日期 30.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SHX-1337 号 –
香港赤柱佳美道马坑邨对面
面积 (平方米) 1 23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货柜车拖头、货柜车拖架,以及连或不连拖头及拖架的货柜车)
中标者名称 进发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101,808
批出日期 27.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KX2920 号 –
九龙友翔道
面积 (平方米) 8 690
租期 先定 9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1.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或
  2. 作私家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并属于承租人及/或获其授权人士的汽车;或
  3. 露天存放货物,但不包括作以下用途:
    1. 作废料场;
    2. 废料回收;及
    3. 存放《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
  4. 起卸货物(但不包括《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
  5. 上述用途的任何组合
中标者名称 九龙果菜同业商会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750,000
批出日期 25.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2718 号 –
新界元朗屏厦路近桥发街交界处
面积 (平方米) 2 91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月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章)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货柜车、货柜车拖头及拖架)
中标者名称 威信停车场管理(控股)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90,208
批出日期 19.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KX2873 号 –
九龙西九龙走廊下近窝打老道与渡船街天桥交界处
面积 (平方米) 942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存放与鲜果批发行业有关的货盘和鲜果产品。对于何谓「与鲜果批发行业有关的鲜果产品」,地主在考虑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及/或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的意见后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
中标者名称 万和运输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62,400
批出日期 13.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EHX-518 号 –
香港柴湾连城道
面积 (平方米) 7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1. 供雕刻、存放和销售墓碑,以及进行获地政专员批准的相关活动;或
  2. 作苗圃或花档,包括销售植物;或两者兼容;或
  3. 存放承租人的货物,不包括建筑材料、碎石(供制造混凝土用的经压碎或未经压碎天然矿物物质)、废铁、待循环再造的物料、待拆卸的汽车、厌恶性物品(在界定存放于该土地上的任何货物是否属于「厌恶性物品」一事上,地政专员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承租人具约束力)及根据《危险品条例》第 2 条、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危险品;或
  4. 上述用途的任何组合
中标者名称 杜荣石厂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5,000
批出日期 12.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1663 号 –
新界横岭松山附近
面积 (平方米) 4 510
租期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供存放承租人的货物,但不包括汽车、货柜、拖架上的货柜、废铁、水泥/沙、化学物品及《危险品条例》(第 295 章)第 2 条所界定的危险品
中标者名称 新昌钢铁五金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35,000
批出日期 11.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SX4642 号 –
新界西贡将军澳第 123 区茅湖仔
面积 (平方米) 2 410
租期 先定 6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挂接车辆)
中标者名称 联统物流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116,100
批出日期 3.6.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荃湾第 1509 号 –
新界荃湾深井
面积 (平方米) 706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获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货车、货柜车拖头、拖架及巴士,但包括电单车及长度少于 5 米的轻型货车)
中标者名称 金伟停车场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48,000
批出日期 28.5.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1990 号 –
新界沙田火炭山尾街与穗禾路交界处
面积 (平方米) 1 399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1.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或
  2. 展示或展销领有或未领有牌照的汽车,或两者兼容;或
  3. 上述(i)及(ii)项用途的任何组合
中标者名称 金伟停车场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200,100
批出日期 20.5.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1958 号 –
新界沙田马鞍山第 100 区鞍骏街
面积 (平方米) 4 86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不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拖头、拖架及连或不连拖头、拖架或货柜的货柜车)
中标者名称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480,000
批出日期 19.5.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KX2950 号 –
九龙鲤鱼门鲤鱼门径
面积 (平方米) 1 07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以供停泊汽车,而所有该等汽车必须为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拖头、拖架、连或不连拖头或拖架的货柜车,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气体燃料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气瓶、盛器或容器(不论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
中标者名称 致尊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118,080
批出日期 29.4.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NHX-783 号 –
香港中环龙和道
面积 (平方米) 36 600
租期 先定 3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1. 供举办和举行项目和活动(以下统称为「项目/活动」)。项目/活动指(i)在《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第 172 章)第 2 条中「娱乐」的定义所指的项目、活动和其他事项;以及(ii)与各工商行业相关的项目或活动,例如贸易展览、大型会议和会议;以及
  2. 供公众免费使用。有关用途的定义已列于租约第 NHX-783 号投标申请表格第 1 部分
中标者名称 Central Venue Management Limited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688,000
批出日期 9.4.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荃湾第 1517 号 –
新界荃湾永顺街
面积 (平方米) 5 000
租期 先定 1 年,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获运输署署长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发给牌照可在公共街道及道路上使用的汽车 (不包括货柜车拖头及拖架)
中标者名称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431,000
批出日期 2.4.2014
短期租约编号 / 地点 第 KX2917 号 –
九龙海庭道
面积 (平方米) 6 390
租期 先定 6 个月,其后按季续租
用途 作收费公众停车场,供停泊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 374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领有牌照的汽车[不包括连拖架的中型货车、连拖架的重型货车、拖架、根据《气体安全条例》(第 51 章)、任何据以订立的规例及任何予以修订的法例所界定的气体燃料车辆,以及运送或负载用作或将会用作盛载石油气作任何用途的石油气气瓶、盛器或容器 (不论气瓶、盛器或容器有否盛载石油气)的任何汽车(但所盛载的石油气仅供汽车本身作燃料者则除外)]
中标者名称 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 每月租金$6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