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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西及南区地政处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1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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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西区地政处 九龙油麻地海庭道 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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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地政处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号
沙田政府合署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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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地政处 新界西贡亲民街 34 号
西贡政府合署 3 楼及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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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测量处 新界元朗元政路 2 号 2231 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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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 时 15 分至下午 5 时 30 分

备注

  1. 我们会在接获查询/投诉当日起计十个历日内回覆。如未能在限期内具体回覆,本署会先给予简覆。假如问题涉及进一步的资料,我们会在接获要求的 21 个历日内另行答覆。至于需要较长时间处理的复杂个案,我们会通知你有关个案的进展。

    如对查询/投诉的处理或调查结果另有意见,查询人/投诉人可致函有关办事处的主管。相关的地址和传真号码载于上文各表。

    请注意,查询人/投诉人可自愿提供个人资料。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会用于与其查询/投诉直接有关的用途,有关的个人资料可能因而需要转介到其他部门/其他有关当局。查询人/投诉人可反对本署作出转介,但此举可能妨碍或阻碍有关方面对其查询/投诉进行全面处理/调查。

  2. 本署不会接受任何欠付邮资或邮资不足的邮件。请在投寄邮件前确保已支付足够邮资。任何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 详情请参阅香港邮政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