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公告
 
繳交地稅

 

地政總署已就受<<政府租契條例>>(第 40 章)管制的物業(而此等物業的每年地稅超過 100 元)發出計至 2009 年 12 月 25 日止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

為省卻排隊的麻煩,我們促請繳款人士利用電子繳款方法,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靈」、透過各銀行及「繳費靈」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請瀏覽庫務署網站:http://www.try.gov.hk)。繳款人士亦可以郵寄劃線支票往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信箱 28000 號或親身前往任何郵政局(流動郵局除外)繳款。有關各郵政局的地址及辦公時間, 請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 2921 2222 或瀏覽香港郵政網頁 http://www.hongkongpost.com

未接獲繳款通知書的地稅繳納人,應向位於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1樓地政總署的地稅及地價小組查詢(電話號碼:2231 3033)。

所有物業買主亦應留意,在購置物業時必須促請其代表律師,確保計至交易該日的地稅已經清繳。

有關欠付上述物業地稅的資料,可致電「地稅及地價諮詢熱線」 2231 3033 查詢有關帳目結餘。如需書面回覆帳目結餘,每一所物業均須繳付查詢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