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完成證明書(又稱「完工證」或「满意紙」)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當批地/賣地文件內一般及特別條款所訂明必須履行的責任(positive obligations) 已按照協議完成,分區地政處便會向土地承批人/買方發出「合約完成證明書」。一般來說,本署收到要求發出「合約完成證明書」的申請後,在適用情況下,其處理可與屋宇署處理發出「佔用許可證」(Occupation Permit) (又稱「入伙紙」) 同時進行。

季度統計數字

O一
季度 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數目*
二O一年第一季 2
   
   
   

O一一年
季度 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數目*
二O一一年第一季 8
二O一一年第二季 8
二O一一年第三季 14
二O一一年第四季 9

O一O年
季度 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數目*
二O一O年第一季 8
二O一O年第二季 7
二O一O年第三季 9
二O一O年第四季 7

二OO九年
季度 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數目*
二OO九年第一季 7
二OO九年第二季 12
二OO九年第三季 10
二OO九年第四季 14

二OO八年
季度 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數目*
二OO八年第一季 3
二OO八年第二季 6
二OO八年第三季 6
二OO八年第四季 10

二OO七年
季度 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數目*
二OO七年第三季 13
二OO七年第四季 13

*註: 不包括憑藉《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121章)可獲豁免的發展項目。